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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zxa 复制  收藏
廉价网络才是更大的机会2007-05-03

     

 

 

 

              希望,

                 是重复工作的动力!

 

 

              快乐,

                 是影响别人的魅力!

 

 

              智慧,

                 是解决问题的能力!

     今天,网络已经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近日,世界银行在北大公共政策研究所的协助下,在北大百年讲堂发布《中国的信息革命: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报告,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的互联网使用价格占收入水平的10%,这一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

  10倍!都知道上网费用比其他国家高,却不知道有这么高。更痛苦的是在当下近乎双寡头垄断的市场下,我们并没有太多的选择。

  面对高价格,运营商肯定会找到若干理由。但是,今天国际社会都在极力推动信息化,而高昂的上网费用绝对是中国信息化进程的一大障碍。有什么理由比推进信息化的理由更大、更重?

  先看一个让人骄傲的数字,中国拥有世界第二大互联网和宽带市场;不妨再看一组让人不安的数据:目前中国的总体电话(固话和手机)普及率只有50%,不仅低于巴西、俄罗斯以及多个亚洲国家,更是与发达国家超过130%的水平相去甚远。中国互联网和宽带市场的世界第二说明,中国互联网络已经度过了萌芽期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运营商具备了降价的条件;总体电话普及率只有50%证明,高价格已经影响到普及,已经影响到信息化的进程。

  报告提到,中国的农民与低收入群体正遭遇“数字鸿沟”,这可能加剧其收入和机会的不平等状况。确实,信息化给了农民与低收入群体一个发展的极佳机会,错失这一机会,农民与低收入群众的弱势地位将会加剧。因此,无论从推进信息化,还是从建设新农村、建立公平社会角度出发,都应该推行廉价路线。

  有人说,信息化的又一障碍是电脑的高价。世行高级经济学家强祯蔚表示,尽管中国国内有很多电脑厂家正在制造低价电脑,但价格依然偏高,“100美元/台的价钱才是合适的。这些电脑只需要简单的功能,便于操作即可。”但如果没有上网费的廉价,廉价电脑就会成为摆设,不能发挥积极意义。去年,尼古拉斯尼葛洛庞蒂教授推行100美元电脑时,比尔·盖茨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

  没有廉价化就没有信息化。面对“中国上网费用是发达国家10倍”的现实,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

提醒不如“亮剑”

 每到“五一”和春节、国庆这样的大假,公众总会在媒体上看到劳动部门不厌其烦地提醒、解释有关节假日加班费的问题。这几乎成了一个 “惯例”。本来这就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在于愿不愿意、想不想执行的问题。那些想赖掉员工节日加班费的老板及经营者们的心里其实比谁都更清楚、更明白。这其实不是加班费如何计算的问题,而是劳动者权益如何能够得到保障的问题。

  这几年来,一些地方的劳动部门除了不断提醒、解释加班费如何计算以外,似乎并没有拿出其他更好的办法,甚至鲜有违法企业受到相应处罚。在资方占据强势,员工处于弱势的当下,仅有提醒、解释会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劳动部门拥有法律赋予的劳动监察权,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当然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执行和落实,该“亮剑”的时候就应该“亮剑”。劳动部门提醒加班费计算方法还不如建立、完善受理投诉机制。如果哪一天人们听到的更多的是对不按法律规定兑现员工加班费企业处罚,而不是提醒、解释的新闻,节假日加班费“老大难”问题才会真正有解决的希望.

暗查多多益善

      黄金周期间乱涨价、乱收费现象时有耳闻,有些地方、有些行业甚至还非常突出,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黄金周期间许多政府职能部门都放了假,不可能组织大规模的现场检查。面对步履匆匆的游客,有人黑心宰客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今年五一期间,深圳市物价局却一反常态,组织人员穿着便衣,带上零钱、录音笔和数码相机上路暗查,这对于那些胆大妄为的乱涨价者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这种做法,让人为之叫好。

  赞赏之中,不禁让人想起了许多类似于乱涨价的“节日顽症”,比如乱补课,比如旅游商店坑骗消费者,比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代币卡泛滥成灾……试想,要是教育部门节日期间都能手举“谁补课就严惩谁”的“铁板子”到各学校暗访,乱补课还会屡禁不止吗?要是工商部门都能手持“谁坑骗游客就罚得谁倾家荡产”的“令箭”到各商店暗访,黑店主还敢明目张胆地坑人吗?要是纪检监察部门都能手拿“谁违规就摘谁乌纱帽”的利剑到酒楼、旅游景点、商场暗访,节日腐败还会频频上演吗?期待这样的节日暗查能多起来。

光参考还不够

今年黄金周来临之际,国家旅游局特意公布了《中国公民出国(境)游消费指引》,首次针对各出境旅游目的地设定接待旅游团队的最低参考价格,但旅行社对此并不看好。

  旅游价格五花八门,令消费者无所适从。面对市场上高低不一的报价,他们通常很难作出判断,虽然知道国家旅游局的“参考价”更为公正,但面对旅行社,游客是弱者,即便知道旅行社的报价中可能存在消费陷阱,也只好接受。

  因此,在一个不健全的市场里,旅游局的“参考价”落入不被旅行社接受的尴尬之中,也就难以对消费者的出行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帮助出游者选择旅行社的指导意义。

  要改变这种尴尬,旅游局不能仅仅满足于公布“参考价”,而应该对“参考价”的构成作出详细说明,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对用低于“参考价”来揽客的旅行社,一旦有游客举报其消费欺诈,就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对其严加惩处,必要时取消其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只有这样,旅游局才能重树威信,让旅行社不敢欺诈游客,还旅游市场以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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